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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经纬網7月7日讯:据台灣媒体报导,台灣迩来凌虐動物事務频传,台“立院经济委员會”今天會商“動保法”部門条则批改草案,经由过程“小白条目”,除加剧凌虐動物刑责,也首度将制止食用抗老化保健食品,或持有貓肉、犬肉入法,将来若凌虐動物致死,或屠宰貓犬,刑期从1年如下增為2年如下有期徒刑,得并刑罚金10-1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也增长至20-200万元。
据报导,迩来產生多起動物受虐致死事務,本年初一位大學生涉嫌國田氣密窗,虐死温州街街貓大橘子,嘉义月前產生流离犬团体闷死惨案,日前又有水兵虐死小白狗,引發公眾存眷。
“立院经济委员會”今天會商“動保法”部門条则批改草案,获得共鸣后,法案已送至大會估计舉行二、3读。“农委會”指,本次重大变化為,提高凌虐貓犬的刑责至2年如下有期徒刑,得并科20-200百家樂,万元罚金。此外,不得持有或食用貓犬屠体首度入“法”。
新劃定明令制止公眾用汽車、機車溜動物,违者開罚3000到1万5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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