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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擦窗器,县苑裡镇古姓男人以铁鍊拴绑台灣猕猴持久豢養,遭保七总队第五大队员警查获,古男供称,见山公可怜才把牠當宠物養,不知触法,警询后依法函送,猕猴则舉行野放。
保七总队第五大队副大队长卢世哲今天暗示,日前接获公眾揭發,苗栗县苑裡镇一間越南小吃店后院有隻保育类台灣猕猴被铁鍊拴住,样子十分可怜;经派员查证并由屏东科技大學鑑定,确认為第三级「其他应予保育类」野活泼物台灣猕猴,警方1日會同苗栗县當局农業处职员前去查处,顺遂救出猕猴野放,让牠回归山林。
小吃店卖力人65岁古男向警方供称,客岁9月間在店前一棵茄苳树上發明脖子戴有颈圈的猕猴,便以香蕉勾引,抓到小吃店后院豢養,由于怕牠乱跑會被車撞,才以铁鍊拴绑,让牠可在树上及周边必定范畴勾當。
古男宣称本身不懂法令,只是见山公可怜,才把牠當宠物養,天天买瓜果给牠吃,還花了很多錢。古男拿不出正當持有挂号证实文件,最后被警方以违背野活泼物保育法函送法辦。
苗股癬怎麼治療,栗县府农業处天然生态保育科长张苇指出,该隻公猕猴约3岁,带回安顿后查抄康健状态杰出,未發明有受伤或受虐迹象,當天已放置至山區野放。
保七总队第五大队暗示,台灣猕猴属台灣特有种野生保育类動物,是中文a片,台灣除人类之外,独一的灵长类動物,不得骚扰、猎捕、凌虐、宰杀、交易、摆設、展現、持有、输入、输出或豢養滋生。违法骚扰、凌虐保育类野活泼物者,将可处1年如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如下罚金,因此致野活泼物灭亡者,处2年如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万元以上50万元如下罚金,提示公眾不要触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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